为满足患者就医需求,规范外送检查检验项目,降低医院成本,提高检测效率。现就我院部分外送检查检验项目选择具有资质、技术实力强、检测质量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询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名称
剑河县人民医院部分检查检验项目外送检测服务。
二、服务内容
剑河县人民医院部分检查检验项目,详细项目请参阅附件。
三、报名检测机构的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具有相应检验、检查项目资质和检测能力,检测项目符合国家该项目的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合法合规。
(8) 具备针对我院外送的检测项目,每年定期参加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并且取得合格证。
(9) 有专业的物流运输途径,有专人负责标本的接收和运输,保证标本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不因运输因素导致检验结果出现质量问题及生物安全事故。
(10)有专用报告发送系统,报告系统可安装至临床科室,外送机构医生都够及时从系统里查阅或打印报告单。该系统具备统计、筛选和查阅历史报告的功能,最好是有手机端,同时要保证检验、检查结果及时可靠。
(11)在有紧急标本需要检测时,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够快速启动急诊检测机制,尽快出具质量可靠的检测结果。
(12)所检测的项目要遵循贵州省医保相关政策要求,不能存在套用和无码收费的情况,每个项目有相应的医保收费编码且和与检测项目对应的名称一致、检测方法与收费一致,有改动时第一时间通知院方。
(二)须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售后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为剑河县人民医院所需外送检查检验项目提供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运输,配备车辆设备、服务人员,以及检测服务等全部工作。
(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在剑河县人民医院网站上发布,报价单位可从网站上直接下载询价文件。
五、报名时间
截止2024年10月23日下午17:00(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六、报名地点: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健民路1号,剑河县人民医院院办公室。
七、报名所需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证件齐全真实,且在有效期内。
2.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近三年内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上的截图信息为准)(须为公告报名期内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5.提供近两年内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认可的室间质评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质评项目涵盖院方大部分的送检项目。
6.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标本收集、包装、储存、搬运、运输、交接等相关资料的详细方案。
7.提供投标人实验室所用仪器、量具等有效的校准报告或计量校准证书复印件。
8.提供业绩材料,以投标人与医院合同或发票为准(合同主体或发票销售方信息必须为投标人),此项资料提供为多份,请尽可能多提供。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外送检测项目我院收费标准的折扣率(此为主要评标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包装提供)
八、报名材料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剑河县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剑河县人民医院
地址:剑河县革东镇健民路1号
邮编:556400
联系人:杨顺瑶;
联系、监督电话:0855-5221393
附件: